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 |||
适用范围 | 个人() 企业(√ )事业(√)行政(√ )其他团体(√ ) |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批 |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2019年度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19〕33号 | |||
受理机构 | 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决定机构 | 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数量限制 | 无 | |||
申请条件 | 注册地址在雁塔区辖区的用人单位(以及市社保中心授权办理的其他用人单位)以及在雁塔区参保的参保人员 | |||
禁止性要求 | 未在雁塔区参保的用人单位 | |||
申请材料目录 | (1)附件1:《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含电子版); (2)附件2:《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含电子版); (3)参保单位上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或上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 (4)本年度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5)本年度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不含独子费)或养老金调整变更表;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办理基本流程 | 窗口受理(拷贝本单位缴费基数申报信息)→窗口受理(导入本单位缴费基数申报信息)→审核→现场办结 | |||
办结时限 |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 {承诺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 法定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结果送达 | 当场送达 | |||
监督投诉渠道 | 89588937 | |||
办公地址和时间 | 电子二路32号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附录 | 按照缴费基数申报通知具体时间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