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医疗保障局开展集采药品到期批次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

1月5日,雁塔区医保局组织开展集采药品到期批次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集中考核工作,全区参与并执行相关批次的12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了考核。

考核工作组织机构学习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已到期批次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测算工作的通知》,解读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医保函〔2023〕102号),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报量以及实际采购量进行真实客观考核,切实落实好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会上强调,药品集采工作是国家医保政策改革的设计,是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各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药品集采工作,科学合理精准报量,按照结余留用费用分配方案落实好结余留用政策,充分发挥好这激励政策,积极报量、采购、使用中选品种,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认真落实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为维护广大人民的健康权益做出积极贡献。(通讯员: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