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3年雁塔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要求,结合我区助学贷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办理时间
1.续贷:2023.7.15--2023.7.31
2.首贷: 2023.8.10--2023.9.15
3.处理遗留问题:2023.9.16--2023.9.30
4.回执录入时间:受理后到10.15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雁塔区政府南院办公楼303室
联系电话:85258101
三、工作流程
(一)预申请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展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工作相关要求,2023年我区新生首贷预申请已经安排学校进行宣传登记。
未在本区所属高中就读,但户籍属于雁塔的2023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可直接向县学生资助中心提出预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现场受理
现场受理工作由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1.资料审核
(1)新生首贷
①首贷学生请在开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注册、办理贷款业务。
②《申请表》原件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③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录取通知书
(2)在校生首贷
①《申请表》原件
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
(3)续贷学生
①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②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学生证》原件
2.合同签订
(1)首贷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现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签。
(2)续贷时,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某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3.回执录入
借款学生要保存好《受理证明》,并在开学后及时将《受理证明》提交到所在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录入回执。
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5日。10月15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4.汇总上报
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区学生资助中心于10月20日前完成回执确认工作,并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导出《××县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并同相关资料按要求提交省开发银行审核。
5.贷款发放
开发银行分行在资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助学贷款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用于借款学生支付生活费。
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如想提现,必须先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
四、注意事项
1.贷款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本专科学生上限12000元。
2.硕士研究生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上限16000元),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和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
3.要求续贷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坚决不维护的学生,县学生资助中心可以谢绝相关申请。
五、相关链接
1.支付宝官网:http://www.alipay.com
2.支付宝唯一服务热线:95188
3.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4.招商银行服务热线:95596
4.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
5.雁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负责生源地贷款人电话:153980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