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向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为进一步增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及工程预算费用:
(一) 1栋1单元外墙防水维修工程,工程预算费用:479143.14元;
(二)3号楼外墙防水维修工程,工程预算费用:620098.24元;
(三)4号楼外墙防水维修工程,工程预算费用:545546.13元;
工程预算合计:1644787.51元(最终工程费用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二、维修资金列支范围:
(一)1号楼1单元涉及87户,面积:10303.02平方米;
(二)3号楼涉及116户,面积12906.20平方米;
(三)4号楼涉及116户,面积12906.20平方米。
本次工程《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已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工程费用将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0 日
联系电话:029-85215073 029-85264904
地址:雁塔区翠华南路146号
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