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关于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西安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西安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市地名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经过调查采集、实地踏勘、梳理建档、投票评议、专家论证会等工作流程后,形成了雁塔区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7个。
现将名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联系方式:029-85381142。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