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承诺书
承诺编号: 行政区划代码:610113
单位名称 | 雁塔区司法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113791689165A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监督电话 | 12345 | ||
承诺内容 |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严格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稳步推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公证等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办事的群众做到态度和蔼、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耐心询问、细致解答、热情服务。 二、坚持政务公开,建立有效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便民的要求对司法局所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机构、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向社会公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公开服务承诺、办事条件和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时,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 三、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时效观念,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推行优质服务,以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四、坚持廉洁从政。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勤政廉政,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杜绝滥用职权,加强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 五、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效能监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领域违纪违规执业机构和人员的举报,经查实将追究法律、纪律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 ||||
投诉举报邮箱 | ytqsfjbgs@126.com | ||||
公示网站网址 | http://www.yanta.gov.cn/xxgk/zdxxgk/fzzfjs/zwcxcngs/1.html | ||||
签发人 | 张伟 2023年4月14日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