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清单

序号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检查依据行政检查
频次上限
行政检查标准检查计划
1市资源规划局
雁塔分局
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2011年1月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有权责令纠正。4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责令纠正。年度计划正在制定中。
2市资源规划局
雁塔分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止《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四、修改《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所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三)在第五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七)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巡查、抽查制度,组织开展巡查、抽查活动,发现、报告和依法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八)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自然资源部在全国部署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组织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并向自然资源部报告结果”。4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制止和查处。年度计划正在制定中。
3市资源规划局
雁塔分局
对测绘资质的
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七条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涉嫌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登记台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二)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测绘行为直接相关的设备、工具、原材料、测绘成果资料等。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年度计划正在制定中。
4市资源规划局
雁塔分局
对涉密地理信息获取、应用情况监督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工作。
2、《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1年7月27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64号第二次修正)第六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成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4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进行监督管理。年度计划正在制定中。
5市资源规划局
雁塔分局
对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1、《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对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阻挠土地复垦工作,破坏土地复垦工程、设施和设备。第十七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年的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以及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使用土地复垦费用和实施土地复垦工程的监督。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公布 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修正)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年度检查、专项核查、例行稽查、在线监管等形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复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当事人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二)要求被检查当事人就土地复垦有关问题做出说明;(三)进入土地复垦现场进行勘查;(四)责令被检查当事人停止违反条例的行为。
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市资源发〔2022〕51号)第七条临时用地监管(二)落实批后监管责任。各分(县)局是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加强临时用地日常巡查,发现涉嫌未批先用、批少用多、改变用途、逾期不还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及时依法查处。
4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复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使用土地复垦费用和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进行监督。年度计划正在制定中。
6市资源规划局
雁塔分局
对违法建设的监督检查《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7月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95号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九条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规划实施监督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认定违法建设。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检查;
(三)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认定违法建设。年度计划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