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长延堡“10·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10月18日23时许,位于朱雀大街南段****写字楼11层消防水箱间屋面,一名空调维修人员在维修空调设备时失足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雁塔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总工会、区住建局、公安雁塔分局、长延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共同组成的“雁塔长延堡‘10·18’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分析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空调售后服务网点单位:陕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13MA6U88****,法定代表人为陈某某,注册资本为***万元,住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直饮水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日用产品修理;标准化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空调设备安装平台提供单位:西安****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13MAE2LE****,法定代表人为田某,注册资本为***万元,住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办公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空调销售安装单位:四川***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暖通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8MA61R1****,注册资本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某,住所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西路。经营范围包含:暖通设备、机电设备、空调的销售、安装、维修;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销售:电梯、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空调采购使用单位:西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13MAEPJR****,注册资本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某俊,住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贸易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企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物业服务管理单位:西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043223763****,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某,注册资本为***万元,住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经营范围包含:商业运营管理、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房屋租赁;家居饰品、办公用品、办公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制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床上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家用电器、劳保用品、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钟表、摄影器材、音响设备、通讯产品、旅游纪念品、玩具、文化体育用品、陶瓷制品、皮革制品、箱包、工艺美术品、黄金制品、珠宝玉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协议签订及有关工程概况

1、2023年5月31日,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陕西省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写字楼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有效期5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

2、2024年10月29日,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产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附件1: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产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管理协议》),产业公司租赁了****写字楼4-11层及1楼A31,建筑面积共21698.88㎡,毛坯交付,租期15年。

3、运营公司**分公司与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约定****写字楼4至11层共21330.88㎡的物业管理服务由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公共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等含11层屋面和消防水箱间屋面由运营公司明德门分公司负责,自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接收管理服务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2024年12月,产业公司委托陕西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写字楼11层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平面图》,图纸共4张,编号分别为01、02、03、04,其中01号图纸为《消防水箱间屋面空调设备区平面图》。

5、2025年1月5日,产业公司将****写字楼11层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平面图》向运营公司报备,运营公司物业经理黄某在图纸上批示:“提供完善相关设计说明;提供完善防水大样图及施工图;结构专业提供相应资质、设计资质;后期的安装、设计、施工、报验产生的手续由相关工程施工单位提供,以便监管”。

6、2025年1月1日,**品牌空调运营方广东**智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与环境公司续签《售后服务承揽协议》,双方约定由环境公司承担为**品牌空调西安地区顾客提供产品安装、维修、维护、技术咨询和零配件供应等售后服务项目,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7、2025年1月8日,产业公司与西安**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钢结构施工合同》,西安**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产业公司提供的写字楼11层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平面图》(有02、03号设计图,无01和04号设计图),制定《空调底座钢结构施工方案》,自1月15日起施工, 2月17日竣工并通过验收。因合同和图纸中未包含防护栏安装等工程内容,西安**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在消防水箱间屋面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四周安装防护栏。

8、2025年6月11日,产业公司与传媒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传媒公司租赁****写字楼第10层01单元共2320㎡用于办公或科研,租期自2025年6月15日至2030年12月14日。

9、2025年7月18日,传媒公司与暖通公司签订《中央空调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传媒公司从暖通公司采购2套共6台**品牌中央空调,双方约定空调安装工程保修期2年、设备保修期5年。

10、2025年9月10日,暖通公司空调安装工程竣工,经传媒公司验收合格,6台室外机安装在****写字楼11层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的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上。

二、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发地点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写字楼11层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东侧。工友现场指认陈某某坠落点在消防水箱间东侧与女儿墙之间的屋面上,实测消防水箱间屋面到11层楼顶屋面高度为4.07米。事故现场遗留有一双陈某某穿过的黑色布鞋,坠落点和作业点附近未见安全帽、安全绳,也未发现悬挂的痕迹。勘查情况详见《****写字楼“10·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勘查技术报告》。

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9月底,传媒公司因中央空调出现制冷故障向暖通公司报修,暖通公司指派王某某、贺某某2人前往维修,由王某某担任负责人。2025年10月18日8时许,王某某、贺某某经过多次排查后判定是空调系统设备故障,通过**品牌厂家微信群联系**品牌公司西安片区售后技术主任范某某处理。范某某联系售后服务网点环境公司的经理王某某,王某某派单陈某某上门维修。上午10时左右,陈某某到达现场,在王某某、贺某某的协助下开始排查故障,3人一直工作到晚上(期间3人下楼吃了午饭和晚饭,午饭后陈某某因事离开约2小时后返回)。22时许,3人排除故障、测试正常后,开始收尾,陈某某和王某某在屋面、贺某某在楼梯间各自整理工具物品。23:00分左右,王某某听到陈某某发出“啊”的一声和坠落声响,查看发现陈某某仰面躺在11层楼顶女儿墙与设备房东侧,处于昏迷状态,鼻孔和后脑出血,坠落高度4.07m。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并通知公司。23时20分左右,陈某某被“120”救护车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重度颅脑损伤。事发时,贺某某在楼梯间工作,王某某与陈某某之间隔着空调设备,均未看到陈某某坠落过程,现场无其他目击者,写字楼楼顶的监控系统因故障也未记录到该过程。

(二)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2025年10月18日23时许,雁塔区应急局接到公安雁塔分局情况报告,立即指派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善后维稳及开展事故调查有关工作。

公安雁塔分局明德门派出所、长延堡街道等部门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展开工作,事故影响和危害未进一步扩大。涉事单位能够积极处理善后事宜,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事故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陈某某,男,身份证号:6104811992********,年龄33岁,住址:陕西省兴平市桑镇**村*组*号,系陕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维保人员。此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

五、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陈某某在****写字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进行空调设备维修作业时,安全意识不强,违反**空调《售后服务管理手册》规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临边冒险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环境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售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在作业前对空调维修人员陈某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检查、督促维修人员遵守中央空调《售后服务管理手册》;未对此次空调维修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辨识;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维修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品临边高处冒险作业的行为,以上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产业公司在****写字楼11层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工程项目建设时,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安装平台四周的防护栏,将未安装防护栏的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提供给传媒公司使用;未对环境公司在该平台上的维修作业活动进行统一监管,以上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运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巡查工作不严不细,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写字楼11层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钢结构平台四周未安装防护栏的安全隐患;未能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冒险行为。

2、暖通公司违反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此次中央空调维修作业活动缺乏有效监管,未发现和制止王某某、贺某某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冒险高处作业的行为。

3、暖通公司中央空调售后维修现场负责人王某某,履行职责不力,把关不严,违反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条例》,自己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也未督促和提醒在场人员佩戴。

(四)相关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属地长延堡街道,能够按照区政府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属地监管责任履行到位。

六、事故性质认定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雁塔长延堡“10·18”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环境公司,未严格按照中央空调《售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在作业前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检查、督促维修人员遵守《售后服务管理手册》;未对此次空调维修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辨识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作业方案,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处作业人员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雁塔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产业公司,在****写字楼11层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工程建设时,未将防护栏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未对其他单位在该钢结构平台上的作业活动进行统一监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和《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第3.2.1条,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雁塔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3、运营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写字楼11层楼顶消防水箱间屋面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未安装防护栏的安全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建议雁塔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4、暖通公司,违反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此次空调维修作业活动缺乏有效监管,维修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建议雁塔区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建议追究责任的人员

1、陈某某,安全意识不强,违规冒险作业,鉴于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2、王某某,作为暖通公司空调售后维修现场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力,把关不严,违反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条例》,该行为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建议雁塔区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组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一)环境公司应认真汲取“10·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教训,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空调《售后服务管理手册》《售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风险因素辨识,监督维修人员按照要求佩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遵守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加强对作业现场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作业安全,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产业公司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作业的审批制度,加强写字楼11层楼顶空调设备钢结构平台的安全管理,并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冒险作业、违规作业,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的设备设施一律停止使用。

(三)运营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督促承租单位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发生事故。

(四)暖通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作业现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保证高处作业人员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杜绝违规作业和冒险作业。

(五)区住建局要将此事故通报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举一反三,加强小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对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

(六)长延堡街办应强化属地安全监管,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力度,注重检查实效,检查内容应紧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辖区各类综合体企业信息、安全防范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真正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请以上单位根据整改建议,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机制,切实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