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4年第二季度)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第二季度)


为规范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现将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2024年第二季度)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

1

姓名或名称

西安摩啡网吧

(西雁)文综罚字〔2024〕3号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捌元(¥88元);3.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罚款。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10113MA6TX95A2U

投 资 人

杨霞

处罚机关或组织

处罚决定书作出和送达

处罚决定履行情况

备注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日期

2024.04.25

罚款已履行


送达日期

2024.04.25

序号

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

2

姓名或名称

西安恬蜜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

(西雁)文综罚字〔2024〕4号

对旅行社未按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罚款。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10113MACW8K217Y

法定代表人

温丹

处罚机关或组织

处罚决定书作出和送达

处罚决定履行情况

备注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日期

2024.04.22

罚款已履行


送达日期

2024.04.22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第二季度)

序号

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

3

姓名或名称

西安袋鼠网吧

(西雁)文综罚字〔2024〕5号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三十一(四)之规定行政处罚:1.警告;2.并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罚款。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10133MA6U0U8M8U

投 资 人

赵阳逸

处罚机关或组织

处罚决定书作出和送达

处罚决定履行情况

备注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日期

2024.04.30

罚款已履行


送达日期

2024.04.30

序号

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

4

姓名或名称

西安赢向未来勾音网络有限公司

(西雁)文综罚字〔2024〕6号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三十一(四)之规定行政处罚:1.警告;2.并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罚款。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10133MA6TXM434Q

法定代表人

王利俊

处罚机关或组织

处罚决定书作出和送达

处罚决定履行情况

备注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日期

2024.04.30

罚款已履行


送达日期

2024.04.30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第二季度)

序号

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

5

姓名或名称

西安绿草网吧

(西雁)文综罚字〔2024〕7号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三十一(四)之规定行政处罚:1.警告;2.并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罚款。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10132MA6TY2MY32

投 资 人

许国庆

处罚机关或组织

处罚决定书作出和送达

处罚决定履行情况

备注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出日期

2024.04.30

罚款已履行


送达日期

2024.04.30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4年第二季度)当场处罚决定

序号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

1

陕西绿树网络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第五分公司

(西雁)文综当罚字

〔2024〕第7号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三十一(四)之规定行政处罚:1.警告;2.并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罚款。

2

陕西赢向未来海西网吧有限公司

(西雁)文综当罚字

〔2024〕第8号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三十一(四)之规定行政处罚:1.警告;2.并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罚款。

3

曲圆

(西雁)文综当罚字

〔2024〕第9号

在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未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

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处罚:人民币200元罚款。

4

简学娜

(西雁)文综当罚字

〔2024〕第10号

在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未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

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处罚:人民币200元罚款。

5

西安市鑫源网吧

(西雁)文综当罚字

〔2024〕第11号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三十一(四)之规定行政处罚:1.警告;2.并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罚款。

6

西安天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雁塔分公司

(西雁)文综当罚字

〔2024〕第12号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二次发现)

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三十一(五)之规定行政处罚:1.警告;2.并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