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对标对表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理财能力明显提升。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动法治财政高位运行
1.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带头尊法守法,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表率,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基本功。加强对局内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汇报会,推动落实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相关任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局班子成员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2.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和年度普法计划的重点内容,推动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局内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培训7次。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印发规范性文件《西安市雁塔区区级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西安市雁塔区区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雁塔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等,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效能。二是出台《西安市雁塔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4项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文件,持续推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三是印发《西安市雁塔区区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绩效评价质量控制管理的通知》,通过科学、合理地运用绩效评价指标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2.全力保障法治经费。在财政收支矛盾尖锐,财政运行长期处于“紧平衡”态势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筹措资金,全力落实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增长机制。一是大力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全区司法人员公用经费按每人每年0.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全年拨付法律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46万元。二是加大基层司法机构经费保障。足额拨付8个街道基层司法所业务经费56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及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拨付5.6万元为全区1000名执法人员考试换证。三是加强法治建设经费全过程绩效管理。围绕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体系,将法治经费纳入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范畴,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3.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坚持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采购招标处罚、政策法规及解读、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政务信息共计90余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4.加强财会监督专项检查。一是印发《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环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二是深入开展综合监督检查,覆盖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绩效管理情况等财政资金使用全链条,切实提高区直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三是全面核查我区755家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17家不合规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的执业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5.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工作要求及“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办理信访案件。针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收集证据并移交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置,至今未发生因信访诉求问题处置不当、不及时而引发的涉稳事件。二是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按时保质向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本年度产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1件,其中,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我局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案件未被判败诉。
(三)积极主动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结合全区非税收入工作管理情况,全面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现场检查全面了解关于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收费依据,工作流程。建立雁塔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存在问题、查处情况、整改结果等工作台账,坚决杜绝财政监督范围内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持续关注土地出让政策调整趋势,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并深入学习,紧跟市级脚步,及时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征缴程序,建立区级土地出让收入信息共享制度,盘活存量土地;设置土地出让收支明细账,加强土地供应利用统计监测,挂图作战,紧盯区级土地出让收入;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土地价格评估,实行差别化的供地价格,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扎实实施“营商环境突破年”,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力推进“政府采购”指标实现新突破,全区政府采购秩序持续向好。
(四)强化教育培训,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一是结合时事热点普法。组织财政干部职工集体观看社会法律题材电影《第二十条》,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大力开展社会普法活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组织专题培训,提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二是组织法治教育实地参观。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赴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法纪、坚定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底线意识。三是带动国企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发动各区属国企开展法治培训讲座、多媒体宣传、国资监管制度学习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在企业中深入发展,形成依法治企、依法护企的良好氛围。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稳步向前的过程中依然显露出部分薄弱环节:一是对标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要求,对企业法治建设指导力度不够,法治工作支撑服务重大改革创新、重要经营活动的作用仍显不足;二是普法形式、普法内容、普法群体比较单一等;三是与区属国企的普法联动机制尚为缺乏,需进一步强化法治交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加强与区属国企的联动,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能力水平。全面推动会计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贯彻实施,切实加强新修订会计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持续强化自行采购监督管理力度,利用自行采购平台积极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联合监管,健全案件线索共享和移送机制,促进辖区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加大对涉嫌违法行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处罚力度,形成点对点通报个案机制。
(三)做精做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地方预决算公开等监督检查工作,突出风险防控意识、操作流程规范、防控机制健全等重点环节的检查,推动财会法规制度落实见效。
(四)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指导区属国企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企业合规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持续加强对国资国企的监督力度,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通过优化国资监管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强化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