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雁塔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医保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实现同医保业务工作高度融合,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雁塔区医保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法制工作的政治性,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合法公开公正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执法清单、经办政务服务清单,行使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为规范有效,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定《雁塔区医疗保障局重大案件集体审议规则》(试行),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规范医保法制工作。法律顾问律师团队积极履职,开展了全区一级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参加的“雁塔区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合规经营及风险防控专题法律培训”专题讲座。先后提供法律咨询10件、审查及修改合同4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医保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法律意识,帮助区医保局最大限度避免行政执法法律风险。
(四)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持续强化法制教育,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落实尊法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局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宪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保经办条例》等法律法规;多载体多渠道开展了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先后开展了分层分类培训、线上答题、征文、参加短视频大赛等活动;制定法制培训计划和学法清单,提高全系统医保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和效率,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依法行政队伍。
(五)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结合雁塔实际,下发了雁塔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雁塔区医保局门诊统筹专项检查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的通知》。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医保领域信用承诺、第三方监管、聘任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医保基金监督,进一步筑牢基金安全防护线。按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班要求,下发了区医保局《关于成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医保专班的通知》和《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整治时间、举报对象、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
(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梳理《医保局权责清单事项》,制定了《雁塔区医疗保障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探索雁塔“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全市医保系统首创研发“零报管理和查询系统”,启用“OCR智能审核系统”,持续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持续加强“区-街-社区(村)”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起以区级医保经办机构牵头,以辖区8个街道为枢纽,281个社区(村)医疗保障服务室为网底的三级经办体系,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存在问题及短板
一是医疗保障法治基础较为薄弱,法治教育未形成体系,整体计划与推进都不够,医保干部法治培训的覆盖范围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和优化。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力量薄弱,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区医保局将继续对照雁塔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医保,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医保工作的能力,以实际行动谱写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持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健全行政决策规范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
(二)坚持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普法方式,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和考试活动,加强对全系统干部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医保执法行为。严格落实《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不断提升医保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良好形象。
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