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改善义务教育阶段民转公学校教学环境、促进学校办学质量提升,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协同区教育局及时下达中央直达补助资金221万元,专项弥补我区民转公学校建设发展资金不足。
截至目前,该项义务教育中央直达奖补资金已全额下达至相关学校,将专项用于学校提升改造及设备购置、更新等。
下一步,针对资金使用范围、具体用途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我局将采取“财政、部门、单位,三位一体”管理方式,通过“拨、用、督”一体化监督机制,共担事权、划分责任,通过区教育局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开展资金监管工作。同时,强化问责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