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 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 规范工作的通知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2020〕21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632号)和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重点任务分工》(陕民发〔2020〕131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0〕1473号)、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工作的主要内容

1.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照《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市财函〔2020〕2007号)、《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年西安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0号),《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 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雁塔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雁财函〔2020〕353号)、《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布区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雁发改发〔2020〕152号)要求,对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等进行规范。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情况等,严禁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

2.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本行业内协会商会对收取的经营服务性等收费进行梳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在此基础上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收费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围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规范。一是要打破服务垄断。各部门要清理行业内协会商会开展的垄断性和强制性的服务项目,通过放开准入条件、引入多元化服务主体等方式实现服务价格市场化。对暂时无法破除垄断的,由行业协会商会按合理合法、补偿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二是要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各部门应要求行业内协会商会收取会费的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对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另行收费,不得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考试费、评比表彰费等收费,并退还违法违规所得。三是要规范收费行为。要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改经体〔2017〕1999号)文件要求,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各部门应要求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活动,规范相关收费行为,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3.推动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收费标准偏高、盈余较多、使用不透明、企业与社会反映较强的部分重点领域,特别是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成本审核,督促其综合考虑服务成本、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降低偏高收费。

4.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做好收费源头治理,按照《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市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市发改体改〔2020〕3号)要求,于2020年10底前,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脱钩不脱管,把所分管行业的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形成常态化,从机制上解决违规收费再次发生。

二、加强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实施

1.主动公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部门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指导制定完善行业内协会商会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并督促行业协会商会于11月18日前通过西安市与雁塔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西安市与雁塔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网站以及西安市与雁塔区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2.及时报送清理规范情况。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评估此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情况,于11月18日前向区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时报送以下资料:(1)清理规范商业行会协会收费工作总结。总结应当对照清理规范工作内容,逐条梳理,说明工作情况、提炼经验作法、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于打破服务垄断、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合计减负金额、收费信息公示或其他清理规范成绩的说明,要以详实的数据、资料为佐证;(2)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应包括经过清理规范后,所分管行业协会商会目前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对应的服务内容、收费对象等,以及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3)清理规范商业行会协会收费工作情况统计表。应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打破服务垄断项目名称、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合计减负金额、收费信息公示方式及公示位置(网站或平台网址、微信公众号名称等)等,以及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二是所分管的行业协会商会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等情况。

以上所需表格自行设计,请注明填报部门、填报人、填报时间、联系方式。另外,分管行业无协会商会的区级部门,请来函说明。

3.开展随机抽查复核。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将对各部门报送的清理规范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结合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示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选择部分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复核,深入了解实际收费情况。对抽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明确处理原则,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三、切实提高对清理规范工作的认识

此次清理规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9号)

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9号).pdf

2020年11月13日

(区发改委联系人:李春艳 85252258 传真:85381827

区民政局联系人:刘 端 85381142 传真: 8539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