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2020-2021年非居
民用管道天然气执行季节性差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2020-2021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执行季节性差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3号)
2020-13号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执行季节性差价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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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2020-2021年非居
民用管道天然气执行季节性差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2020-2021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执行季节性差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3号)
2020-13号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执行季节性差价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