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发改发〔202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发改发〔2020〕136号)
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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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发改发〔202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发改发〔2020〕136号)
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