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局长 焦鸣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雁塔区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各项决议,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全力以赴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财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6年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65070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较2015年可比增长2.7%。加上各项补助收入、债券收入、上年结余、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73064万元,收入总量为638134万元。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10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可比增长1.0%。加上各项上解、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81350万元,支出总量为632403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5731万元,全部为专款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上级下达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4493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499万元后,收入总量为55434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79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8.6%,可比降低13 %。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3753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各主要收入、支出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一)主要收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增值税完成96441万元,为调整预算(下同)的107.7 %,较上年可比(下同)下降12.1%;
营业税完成671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增长27.1%;
个人所得税完成19463万元,为预算的102.8%,增长16.3%;
企业所得税完成 32720万元,为预算的104.1% ,下降19.4%;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7442万元,为预算的105.1%,下降0.2%;
房产税完成17892万元,为预算的106.1%,增长5.8%;
土地增值税完成23553万元,为预算的107.2%,增长0.8%;
耕地占用税完成25047万元,为预算的155.9%,增长53%;
契税完成28409万元,为预算的91.4%,下降16.5%;
专项收入完成14537万元,为预算的102.0%,下降3.5%。
(二)主要支出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32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100.1%,比上年同比(下同)增长 23.9%;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1245万元,为预算的105.4%,增长23.8%;
教育支出完成67548万元,为预算的92.5%,增长3.5%;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934 万元,为预算的103.6%,下降4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4122万元,为预算的88.2%,增长 6.3%;
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7032万元,为预算的85.8%,下降6.4%;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43510万元,为预算的111.7%,下降7.3%;
农林水事务支出实际完成3748万元,为预算的70.3% ,增长20.6%。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431.4万元,较2015年下降 54.8%,其中:因公出国经费 21.7万元,公务用车经费 401.7万元,公务接待经费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