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雁塔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沉着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努力化解各种不利因素,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强化征管抓增收,优化支出惠民生,加快创新促改革,全力以赴谋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财政收入规模在全市十三区县率先突破50亿元,税收收入占比达到80.1%,收入规模、质量和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均居全市第一。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16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较上年可比增长6.6%,增收3.1亿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74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可比增长6.3%。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0518万元(按市对区体制调整,我区2015年政府性基金全部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按现行财政体制收支相抵并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78万元后,一般预算结转结余15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10499万元。

各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工商税收完成294097万元,为调整预算(下同)的105.5%,较上年可比(下同)增长13.3%;

企业所得税完成40590万元,为预算的95.1%,增长29.6%;

个人所得税完成16734万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33%;

耕地占用税完成16372万元,为预算的87.1%,降低70.2%;

非税收入完成99859万元,为预算的86.5%,降低10.9%。(以上数字具体见附表一)

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100.0%,较上年可比(下同)降低32.9%;

公共安全支出25232万元,完成预算的93.9%,增长0.1%;

教育支出65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0.6%;

科学技术支出3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28.7%,增长38.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89万元,完成预算的89.1%,增长19.9%;

医疗卫生支出288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45.5%;

节能环保支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降低90.6%(降低原因是2014年上级一次性转移支付较多);

城乡社区支出1547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增长8.6%;

农林水支出3108万元,完成预算的85.4%,增长0.5%。(以上数字具体见附表二)

回顾一年来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强化征管,财政收入继续平稳增长

2015年,全区财税部门积极克服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结构性减收交织叠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减税清费的财税改革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推企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激发经济内生活力。坚持以强化收入征管为中心,突出目标责任考核,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积极采取有针对性增收措施和激励政策,促进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多层次加强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全力以赴支持税务工作。依托综合治税平台,加强对房地产、建筑等重点行业税源监控,强化税源分析,开展纳税评估,促进税收增收。创新征管模式,全面启动实施“以地控税、以地节税”和税源普查,堵塞土地税收征管漏洞。进一步理顺与开发区财税分成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收入划转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高新、曲江、浐灞三个开发区全年共划转我区分成财税收入 9.38亿元,占总收入的18.7%。

(二)突出重点,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支出,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区人民。2015年区财政用于民生项目投入达 30.27亿元,占总支出的87.2%。一是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助力我区创建省级教育强区。完成教育支出 6.5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 18.8%。投入3.36亿元专款,积极落实各阶段助学补助政策,支持吉祥路小学、大雁塔小学等中小学硬件提升改造,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政策,累计争取中、省、市各类财政养老补助资金2887万元,惠及20567名辖区群众。拨付专款1601万元,彻底解决了全区一次性抚恤金历史欠账遗留问题。安排就业资金2735万元,全力保障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835  人。三是积极构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新农合政策,筹集各类财政资金4450万元,使全区72942人次获得农合基金补助。支持全区卫生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区10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快捷方便的医疗服务。四是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投入各类资金8.9亿元,用于保障缓堵保畅、治污减霾、市政道路建设拆迁、背街小巷改造、城市夜景点亮、老旧社区改造、市容环卫等重点工作,提升了辖区城市环境品质。

(三)完善机制,财政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现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高了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出台了《雁塔区询价采购工作程序》等4个采购管理类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效率。全年完成政府采购审批事项464批次,采购金额1.86亿元,节约率达9.84%。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盘活经营性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四是扎实做好“营改增”试点改革扩围工作,出台了我区“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试点纳税人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及时为试点纳税人兑付补贴资金。同时,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绩效预算评价、专项资金管理等多项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四)狠抓监管,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实行“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从源头管控好“三公”经费。2015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955万元,同比降低39.8  %。夯实财政基础管理制度,进一步整合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促进了规范、高效理财。加强财政资金盘活存量检查,涵盖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深化项目绩效管理,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方位开展了新常态下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培训,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完成了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清理甄别工作,启动了第一批债务置换申报工作,防范风险能力显著提高。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我区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进展。这五年,是雁塔财政实力显著增强的五年,是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卓有成效的五年,是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五年,是财政民生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的五年。“十二五”末,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突破50亿元,是2010年的 2.46倍,年均增长19.8%;全区地方财政支出达到34.75 亿元,是2010年的2.66倍,年均增长21.5 %;财政民生累计投入119.5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4.8倍,年均增长23.5%。

2015年,我区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成效明显。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加,组织财政收入困难较多,民生保障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改革任务十分繁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财政工作引领新常态的关键之年。2016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大统筹财政资金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雁塔区建设经济繁荣、城市宜居、社会和谐的国际化大都市主城区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按照这一要求,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 539500万元,较2015年增长7.5%。

主要收入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是:

增值税63300万元,较上年增长12.2%;

营业税172170万元,增长11.1%;

企业所得税44350万元,增长8.9%;

个人所得税19850万元,增长18.6%;

城市维护建设税30340万元,增长10.3%;

房产税18700万元,增长10.5%;

城镇土地使用税8330万元,增长16.5%;

印花税8350万元,增长8.2%;

土地增值税25800万元,增长10.4%

耕地占用税30000万元,增长83.2%;

契税33000万元,降低3.0%;

专项收入16610万元,增长10.3%;

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0550万元,增长28.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8150万元,降低26.7%。(以上数字具体见附表三)

按照上述收入计划和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财力约为30.1亿元(财力计算未包含上级未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根据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为300169万元,较上年预算(下同)增长25.6%。

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42万元,降低8.3%;

公共安全支出28252万元,增长13.4%;

教育支出58852万元,增长27.0%;

科学技术支出2694万元,增长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61万元,增长3.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51万元,增长79.3%;

城乡社区支出111266万元,增长26.6%;

农林水支出4469万元,增长84.6%。(以上数字具体见附表四)

为确保完成预算任务,2016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全区大局,在推动发展上实现新跨越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手段,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细化完善各项创业创新财税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与自主创新,落实互联网+创新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认真落实各项企业减税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困难。大力支持小寨商圈、鱼化工业园、雁南片区、科技创新基地等经济板块建设,加快板块经济发展,筑牢发展基石。以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为契机,坚持招大引强选优,努力吸引更多优势资源和重点项目、税利大户落户雁塔,积极培植后续财源,不断增强财政综合实力。

(二)坚持多措并举,在促进增收上取得新进展

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的研判,积极应对中央出台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因素带来的减收影响,掌握征收主动权。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建设,深化信息管税,健全协税护税网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形成社会综合治税合力。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措施,抓好主体税种及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控,严防收入流失。深化“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从源头堵塞漏洞。加快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建设,对票据发放和使用、资金收缴入库等环节实现电子化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质量,做到应收尽收。继续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重点开展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税源清查,拓宽增收渠道,深挖税收潜力,努力实现土地、房产税收新突破,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三)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民生上迈出新步伐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积极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向,继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建管、公共安全等支出,努力让群众的幸福更有质感。2016年,区财政预算安排各类民生支出27.69亿元(未包含上级未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预算增加  5.98亿元。认真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政策,保障教育改革发展重点支出需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经费投入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等建设和特殊人群救助工作,加快国家级社保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落实财政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加大社区软硬件建设投入,推进老旧社区提质改造,提高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扶持治污减霾、缓堵保畅、城棚改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提升市容保洁保障水平,推进重点区域绿化,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经费投入,扎实推进平安雁塔建设,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四)推进改革创新,在体制机制上力争新突破。

以改革创新的举措破解财政发展难题,勇于打破制约财政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统筹力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理顺采购监管职能,完善采购目录和标准,创新采购方式,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确保财政资金收付的真实性、合规性。积极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现金支付,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财政管理,在依法理财上做出新成绩

强化财政监督,积极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在预算执行中完善和创新监督检查动态跟踪机制,突出抓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问效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强化绩效预算管理,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重点推进民生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把“零钱”凑成“整钱”,把“死钱”盘活用好。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昂扬的斗志、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奋发进取,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确保全年预算和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推动雁塔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雁塔区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一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决算数

2015年实际完成数占调整预算%

2015年实际完成较2014年可比增长%

调整预算数

实际完成数

一、税收收入

383,757

401,831

358,485

104.7

12.1

工商税收

278,808

294,097

259,596

105.5

13.3

企业所得税

42,689

40,590

31,321

95.1

29.6

个人所得税

16,197

16,734

12,584

103.3

33.0

耕地占用税

18,798

16,372

54,984

87.1

-70.2

契税

27,265

34,038


124.8


二、非税收入

115,491

99,859

112,132

86.5

-10.9

专项收入

13,584

15,059

10,604

110.9

42.0

行政性收费收入及罚没收入

18,527

16,058

99,636

86.7

-83.9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83,380

68,742

1,892

82.4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

499,248

501,690

470,617

100.5

6.6

政府性基金收入



3,052



雁塔区2015年地方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二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决算数

2015年实际完成数占调整预算%

2015年实际完成数比2014年可比增长%

备 注

调整预算数

实际完成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

18,763

18,764

27,956

100.0

-32.9


二、国防支出

235

235

240

100.0

-2.1


三、公共安全支出

26,879

25,232

25,195

93.9

0.1


四、教育支出

65,174

65,291

59,011

100.2

10.6


五、科学技术支出

2,639

3,397

2,457

128.7

38.3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034

1,360

933

131.5

45.8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584

41,489

34,609

89.1

19.9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8,815

28,872

19,840

100.2

45.5


九、节能环保支出

584

584

6,218

100.0

-90.6

支出减少主要是上级下达的一次性补助减少。

十、城乡社区支出

148,797

154,729

142,529

104.0

8.6


十一、农林水支出

3,640

3,108

3,091

85.4

0.5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999

936

914

93.7

2.4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08

563

657

138.0

-14.3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63

790

467

119.2

69.2

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市下达专款增加。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504

1,710

2,537

113.7

-32.6

支出减少主要是土地办案费补助下降较多。

十六、其他支出


390

77


406.5

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市下达专款增加。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

346,718

347,450

326,731

100.2

6.3


政府性基金支出

7,354

20,518

38,851

279.0

-47.2

支出减少主要是上级下达的一次性补助减少。

雁塔区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表
表三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完成数

2016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完成数可比增长%

备注



国税部门

89,944

100,000

11.2



增值税

56,410

63,300

12.2



企业所得税

33,534

36,700

9.4



地税部门

326,946

370,800

13.4



营业税

155,027

172,170

11.1



企业所得税

7,056

7,650

8.4



个人所得税

16,734

19,850

18.6



城市建设维护税

27,498

30,340

10.3



房产税

16,916

18,700

10.5



城镇土地使用税

7,151

8,330

16.5



印花税

7,720

8,350

8.2



土地增值税

23,375

25,800

10.4



耕地占用税

16,372

30,000

83.2



契税

34,038

33,000

-3.0



专项收入

15,059

16,610

10.3



财政部门

84,800

68,700

-19.0



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

16,058

20,550

28.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65,727

48,150

-26.7



其他收入

3,015


-100.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501,690

539,500

7.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150


上级要求从2016年起将彩票公益金收入纳入区县预算管理


雁塔区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表
表四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可比增长%

备 注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536

19,742

-8.3


二、国防支出

235

235

0.0


三、公共安全支出

24,910

28,252

13.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包含市预下专款

四、教育支出

46,326

58,852

27.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包含市预下专款

五、科学技术支出

2,635

2,694

2.2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784

986

25.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包含市预下专款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27

33,361

3.2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149

28,951

79.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包含市预下专款

九、城乡社区支出

87,876

111,266

26.6


十、农林水支出

2,421

4,469

84.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包含市预下专款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927

1,194

28.8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6

503

18.1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81

1,356

382.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包含市预下专款

十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060

1,836

-10.9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


3,172



十六、其他支出


3,300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

238,893

300,169

25.6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3,150


其中民政局各项补助、建设支出432万元,文体局84万元,其余资金全部用于老旧社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