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资助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财函〔2025〕1337号)文件要求,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将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等4项学生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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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资助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财函〔2025〕1337号)文件要求,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将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等4项学生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