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物价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措施和管理制度。

2、贯彻落实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分析辖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

3、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适度监控。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

5、承担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服务收费定价的成本监审工作,以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调查监审工作。

6、抓好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7、开展全区价格鉴定、认定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强价格监测调控,保持物价局基本稳定。一是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继续完善价格监测信息采集上报系统和监测预警体系,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波动及供需变化情况,对可能引导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适时开展应急调查,提高监测分析频次,准确进行研判预警。二是注重价格形势分析。坚持按月按季度对居民价格消费指数和重要商品价格走势进行监测分析,针对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及时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的有关建议。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扩大价格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推送频率,引导群众合理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围绕重要价格政策出台、重大价格调控和监管行动等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和风险评估,认真做好价格舆情信息的收、分析和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已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映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目标。要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落实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三)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和核心,既要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简政放权,又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做到放管结合。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好中省两级放开政府定价的措施;推动放开一批已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二是切实做好放管结合。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特别是一些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行业,探索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制定和监管办法,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抓好清费减负降成本工作。严格落实中省涉企收费减免措施及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对具备竞争条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放开,不具备放开条件的列入收费目录清单,实施严格监管。对已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实行动态管理,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

(四)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公平竞争,不断强化价格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一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教育、医疗、旅游、商品房、物业、停车等民生价格热点问题,开展行业价格专项整治。二是创新价格监管方式。以持续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作为价格监管的基本抓手,促进市场主体规范价格行为;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化等监管模式,完善提醒告诫、价格承诺等预防性监管措施。三是积极配合中省反价格垄断执法行动。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价格垄断、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热点问题,积极介入,主动了解情况,做好发价格垄断执法的线索收集、证据掌握等前期工作,为企业参与竞争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五)优化价格公共服务,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坚持把优化服务作为拓展物价工作空间、树立物价部门形象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价格服务新模式,提升依法治价水平。一是强化价格法治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陕西省价格条例》、《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价格规章。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落实价格法律顾问制度,增强法治思维,做好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提高依法治价水平。三是全面提升价格认定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价格认定规定》,以开展“价格认定学习提升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一高价格认定工作质量水平。持续推进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逐步建立质量评查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涉案、涉纪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四是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和亲商助企工作,定期开展走访,为企业和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行政)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雁塔区物价局部门本级(行政)

2

西安市雁塔区价格认证中心(事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4.4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4.47万元,比2018年443.96万元减少39.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养老金、职业年金、公积金等预算收入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收入预算404.47万元,比2018年443.96万元减少39.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养老金、职业年金、公积金等预算经费支出的减少。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18年

2019年

差额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43.96

404.47

-39.49

发展与改革事务

443.96

404.47

-39.49

基本支出

325.04

322.52

-2.52

项目支出

118.92

81.96

-36.9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04.4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04.47万元,较上年减少39.4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工资、养老金、职业年金、公积金,办公费等预算支出相应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8.0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42万元,项目支出81.96万元,合计为404.47万元;比2018年443.96万元减少39.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科:行政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1.39万元,比2018年299.16万元减少7.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42万元,比2018年25.81万元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为支出人员减少,相应支出有所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70万元,比2018年0.07万元增加6.6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预算明细科目调整,部分科目归入工资福利支出中核算;项目支出预算81.96万元,比2018年118.92万元减少36.96万元,原因为人员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0.1万元,较上年变化不大,主要原是按照全区压缩支出,勤俭节约,更加科学合理安排财政预算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费用,2019年本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共计24.42万元,较2018年25.81万元减少1.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节能降耗,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我局在2019年将严格控制一般性预算支出,做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收支平衡。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基本建设、行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依据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西安市雁塔区物价局

2019年2月18日

2019年预算公开表_[1008]雁塔区物价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