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统一管理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依据《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负责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管理工作;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八)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落实职称改革的各项制度,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十)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将以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围绕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建设与发展的追赶超越要求,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努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就业创业方面: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留百万行动计划。充分发掘辖区三类机构优质资源,支持定点、定向技能培训,创建雁塔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带,对优秀服务机构进行表彰,严厉打击黑中介,鼓励民办机构做强做大,拓宽群众培训、就业渠道。积极组织开展进校园政策宣讲、创业座谈活动,组织举办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和辖区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的对接,建立高端就业岗位信息库,组织开展赴外地高校招聘工作,以丰富活动营造积极就业创业氛围,吸引人才到雁塔就业创业。2019年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26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00万;二是支持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发展,加强对就业创业载体的政策宣传,落实人才新政,加大就业创业载体补贴资金落实力度,支持我区创业孵化平台发展,提升孵化基地吸纳、承载、孵化能力。发挥高校可利用资源,积极创建高质量、有特色创业就业载体,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成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实训基地。
社会保险方面:一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完善城乡统筹,努力建成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二是继续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在2018年的工作基础上,深入挖掘两个平台的优质潜力,积极利用多种媒体资源,通过定向推送,精准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地宣传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和经办流程,助推稳岗补贴政策的普及,全面提高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晓率及参与度,优化雁塔整体营商环境;三是加强社保经办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效率。积极推广应用“陕西养老手机APP”,探索网上经办,运用“智能人脸识别系统”开展资格认证,努力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办理社保业务;四是继续探索建立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全力推进社保机构内控制度建立工作,实现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的相辅相成,将具有雁塔区域特色的“1+1>2”社保监督构架体系运用并推广,做到我区社保基金的管理及使用更加规范、透明。
招才引智方面:一是加大人才新政的宣传工作。运用多种媒体,继续做好“23条人才新政”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吸引人才、重视人才、展现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人才服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全方位、多渠道的为创业创新人才提供医疗、子女就学、落户等配套服务,展现我区对待人才“求贤若渴”的强烈需求,让人才在我区能够各得其所、尽展其能,助力雁塔领头雁展翅翱翔;三是充分发挥“招才引智”工作站联盟作用,帮助成员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鼓舞更多人才积极投身雁塔就业创业。
劳动维权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全力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抓好“七项机制”,全年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及时更新务工维权公示牌,通过日常排查、联合检查、抽查等形式,对辖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不少于10次;坚持“一厅式”办公常态化机制,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及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依法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和企业调解网络建设,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对涉及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的沟通协商,积极推进企业、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0个,明细如下: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西安市雁塔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中心) |
2 |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含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3 | 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4 | 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含雁塔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办中心、 雁塔区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雁塔区失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 |
5 | 西安市雁塔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
6 | 西安市雁塔区就业服务中心 |
7 |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
8 | 西安市雁塔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处(含雁塔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9 | 西安市雁塔区职业鉴定所 |
10 | 西安市雁塔区职业介绍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编制人数13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14人;实有人数110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9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用于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2019年非税收入中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2.2万元。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两处,分别位于永松路3号和西沣路2号。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21.16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总体收支与去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增减额 | ||||
一、收入 | 20771.1 | 15829.45 | 4941.65 | ||||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 20771.1 | 15829.45 | 4941.65 | ||||
二、支出 | 20771.1 | 15829.45 | 4941.65 | ||||
其中: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14619.98 | 14116.99 | 502.99 | ||||
2.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129.96 | 102.22 | 27.74 | ||||
3.专项业务费 | 6021.16 | 1610.24 | 4410.92 | ||||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有:1.按照《市政办发〔2018〕89号》文件对雁塔区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由260元/人•月提高至460元/人•月,区级财政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增加719.04万元。
2.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弥补收支差额16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新增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涨工资支出。退休人员代发项目移交回各单位发放,我局不再代编代发退休费,该项资金较去年减少939万元。
3.增加医保基金预算支出1400万元,主要由于缴费基数较往年口径扩大,预计增加医保缴费500万元;二是增加参保职工二次报销及体检费等预计金额900万元。
4.就业资金预算支出金额2300万,为今年新增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收入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收支规模与上年对比增加4941.65万元,主要增减变化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4941.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3925.95万元,增加部分主要在就业资金和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58万元,主要在单位缴纳医保基金和相关医疗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区级财政配套贴息57.7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增减变化情况见下图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增减额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中: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 13484.4 8754.94 4729.46 | 9558.45 7948.21 1610.24 | 3925.95 806.73 3119.22 |
二、卫生健康支出 其中: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 7229 5995 1234 | 6271 6271 | 958 -276 1234 |
三、农林水支出 其中:项目支出 | 57.7 57.7 | 57.7 57.7 | |
合 计 | 20771.1 | 15829.45 | 4941.65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见下图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增减额 |
一、基本支出 | 14749.94 | 14219.21 | 530.73 |
1.人员经费 | 14619.98 | 14116.99 | 502.99 |
2.公用经费 | 129.96 | 102.22 | 27.74 |
二、专项业务费 | 6021.16 | 1610.24 | 4410.92 |
合 计 | 20771.1 | 15829.45 | 4941.65 |
增减原因主要有:1.人员经费增加500万元,主要是我局医保中心代编的全区各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应缴纳医疗保险基金。由于2019年医保基金缴费基数增加而增加的应缴医保基金。
2.专项业务费增加4400万元,增加的内容主要是就业资金区级配套23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增加7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于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及新增退休人员退休金等增加661万元;卫生健康医疗支出增加用于参保职工二次报销及职工体检等支出9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用于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2019年部门预算中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2.2万元。培训费较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以及全民参保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计支出68.75万元,上年度实际支出113万,预计减少44万元,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等有关要求,控制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全年支出与去年相比只减不增。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财政预算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4.4万元,用于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建设及标准化档案影像化扫描及档案保管外包服务;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7.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 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3、【2082699】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四项区级财政补贴支出(一是为60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二是60岁以下参保人员正常缴费;三是参保人员丧葬费;四是军队退役人员新增待遇领取)和财政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4、【2130804】农林水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 2月12日
附件:
2019年预算公开表〔2004〕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