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5〕61号)和《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雁发〔2015〕12号)文件精神,设立西安市雁塔区开发区建设管理协调办公室(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雁塔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派出机构。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支持开发区建设的工作部署。
(二)拟订我区与开发区共建的机制和办法。
(三)协调我区与开发区财税收入分配机制和相关经济指标划转的落实工作。
(四)协调、督促区级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在与开发区共建中承担任务的落实情况。
(五)协调开发区做好征地拆迁、农民安置以及农村稳定等相关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围绕落实区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围绕保障项目建设,支持征地拆迁,规范拆迁安置,加强对区域融合发展的协调和服务;围绕激发发展活力,完善议事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推进共建措施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1、完善共建议事机制。继续坚持高层联络会商机制和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议事制度,规范议题收集、会前沟通、会议研究和督办落实的形式,提高共建措施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继续坚持税收分成机制、经济指标统计合作机制,完善工作模式,跟踪划转路径,协调存在问题,消除各方分歧。
2、支持征地拆迁力度。围绕科技八路拓宽、科技二路及科技四路贯通、西安中央文化商务区等市政配套和重点项目建设,配合开发区完成陈林、红庙、五典坡、东三爻、东三爻堡等5个村的整村拆迁工作,启动马腾空村的整村拆迁工作,完成白杨寨村200亩土地征收工作。
3、规范推进安置回迁。按照《关于规范开发区规划范围雁塔辖区村民安置小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督促开发区规范安置小区和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在外过渡村民规范回迁、加快回迁。配合开发区完成西滩、漳浒寨、雷家寨、缪家寨等4个村的村民回迁工作,启动实施木塔南、岳家寨、金泘沱等3个村的回迁工作,加快西晁、贺家寨、老烟庄、孟村、羊头镇、余王、春临、裴家埪等8个村安置楼建设,启动新丰、曹里、月登阁等3个村安置小区建设。
4、强化对接合作平台。按照《雁塔区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加快补齐“十大短板”工作方案》对“补齐开放经济短板”的工作要求,依托共建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议为职能部门搭建平台,畅通合作渠道,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等方面探索对接合作机制,消除差异性,融合多样性,激发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单位1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事业17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27.26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98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办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共计:30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06万元,项目支出22.92万元。总体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7.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由于工资普调,缴纳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办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0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06万元,项目支出22.92万元。总体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7.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由于工资普调,缴纳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7.5万元,总体增长了28%。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我办年度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共计309.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87.0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92万元。行政运行较上年增长69.58万元,增加32%,主要由于工资普调,缴纳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较上年减少2.08万元,减少8%。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9.58万元,主要由于工资普调,缴纳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0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取消公车,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相同。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45.23万元,安排情况:办公费4.04万元,工会经费2.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2万元,福利费0.0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92万元。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45.23万元较2017年支出50.07万元减少4.84万元,减少9.6%,减少原因为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3、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