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5、选举区长、副区长;

6、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9、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0、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1、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2、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3、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4、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并对2017年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并对重点项目建设、众创空间载体建设、工业经济、开放经济进行视察、督查,助推全区经济总量扩张和质量提升。

2、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持续关注烟头革命厕所革命行政效能革命,对区政府两拆攻坚行动、2017年环境状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对铁腕治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品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3、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持续关注民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城棚改回迁安置,修建、改建、扩建学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

4、加强对司法工作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区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对区法院庭审、区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工作进行旁听评议,促进区法院、区检察院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侦查监督水平。

5加强备案审查。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6、强化跟踪监督。改进督办方式、方法,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办法》,认真抓好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有重点地选择部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视察意见进行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实效。

7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进一步细化信访工作流程,做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和重点信访问题督办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做好预算联网监督试点工作。

9、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适时做出决议决定。

10、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任前和任后监督。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和完善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增强其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加强对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对部分区政府组成人员及区法院审判员、区检察院检察员开展述职评议,不断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的提升。

11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及其街道工委组织代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有关重要会议,以及区十三次党代会、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年内将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安排1-2次专题培训。区人大街道工委也将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年度代表学习培训计划,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

12加强代表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代表的考核评价工作,不断完善市、区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年终进行考核评价。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激励、约束、退出机制,适时开展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组织代表进行履职经验交流,教育、引导、激励代表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积极参与追赶超越各项工作,维护投资建设环境。

13、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健全人大街道工委、代表小组工作站、代表联系群众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工作制度,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进行述职,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

14、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积极搭建与代表互动平台,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15、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和规范性。有序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每次邀请5名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使代表了解全区重要工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今年主要组织代表视察城棚改回迁安置、众创空间载体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学校项目建设等,以及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督查。

16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制度,推进代表建议滚动办理,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解决问题率和满意率。

17、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

18、加强与省、市人大及其各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工作部署,及时向省、市人大汇报工作,争取省、市人大的支持与指导,积极协调省、市人大在立法、决定重大事项、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时在雁塔开展调研活动,并全力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通过人大窗口展示我区发展建设情况,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19、进一步提升素质能力。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律和专业知识讲座,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修养、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0、进一步提升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水平。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领导,指导人大街道工委、代表小组工作站、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履职方式,拓展新的履职途径,打造新的工作亮点。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考核,下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人大街道工委、代表小组工作站、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2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就依法行政、国税地税报税、文化产业发展、城市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以及人大街道工委和代表小组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做深入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提供依据。

22、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大人大及代表工作宣传力度,突出人大常委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特点和代表履职先进典型。

2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追赶超越的要求,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打好预防针,筑牢警戒线,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和工会工作,活跃机关文化体育生活。

24、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对照整改任务,深化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教育成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工资福利支出300.78万元

1、基本工资   798582

2、津贴补贴   911642

3、年终一次性奖金    66548.5

4、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97357.2

5、职业年金缴费   35278.67

6、误餐补助  57600

7、目标奖    672000

8、住房公积金   168758.64

(二)公用经费42.33万元

1、公务费      18000

2车辆燃修费4     120000

3、福利费        576

4、工会经费      44984.09

5、职工教育经费     25213.41

6、离休人员活动经费(3人)  2700

7、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30人)  18000

8、计划外用工1   20160

9、车补   17364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82万元

1离休人员  304973.9

2、独子费   540

3、回补   79.2

4、遗属补   12600

1)王兴恒遗属张青香每年8400

2)徐彦峰遗属李锦芳每年4200

(四)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13.8万元

1、会议规模:

参加会议人员共约430人(其中区人大代表270人,列席约80人,工作人员80人)。会期6天,预计20182月初在陕西宾馆举行。

2、住宿:498000

45×400/·×1=18000

单人间40×400/·×5=80000

标准间200×400/·×5=400000

3、餐费:360000

80×200/=16000

430×200/·×4=344000

4、大会会场及会议室费:112800

大礼堂:4×12000/=48000

各团会议室:6×8×1200/·=57600

            6×1×1200/·=7200

5、会务用品:21500

办公用品(含洗漱用品):430×50/=21500

6、会务费:145700

人代会有关文件、报告及会刊等印刷费:45700

彩喷桌牌底纸、人代会编组名册:10000

有关证件、签到卡、复印纸及各种色纸:20000

录像、照相:             20000

文艺活动费:             20000

医疗费:                 10000

办公用品:               20000

(五)代表履职补助及工作站经费55万元

1)发放给每位代表履职专项补助费:27万元(注:根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及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区人大代表履职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1000元)。

2)人大代表工作站工作经费。全区共28个人大代表工作站,每个工作站工作经费1万元,合计28万元。

(六)代表视察、调研15万元

2018年将组织区人大代表视察至少6次,市人大代表视察4次,合计15万元。

(七)代表培训35万元

1)分批次对市、区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培训,每次两天,共预算经费30万元。

2)对新任命的十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及业务能力培训,预算经费5万元。

(八)其他2.88万元

公益性岗位补助2.88万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是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务员管理行政单位,无下属机构,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实有人员3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9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94.55%,原因是18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目标考核奖,养老、职业年金17未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94.55%,原因是18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目标考核奖,养老、职业年金17年未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94.55%,原因是18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目标考核奖,养老、职业年金17年未列支。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见附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见附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公用经费安排情况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年份

在职

人数

合计

(万元)

工资福利

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我和家庭补助

与上年对比变化百分比

与上年对比变化原因

2017

35

231.97

172.41

43.17

16.38

61.63%

18年人员工资调整,目标考核奖、养老职业年金17年未列支。

2018

35

374.94

300.78

42.33

31.82

年份

在职

人数

合计

(万元)

基本

支出

项目支出

与上年对比变化百分比

与上年对比变化原因

2017

35

425.07

231.97

193.1

85.97%

18年人员工资调整,目标考核奖、养老职业年金17年未列支。18年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

2018

35

596.62

374.94

221.68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公开表_[1001]雁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