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宣传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市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主管全区五保供养工作。
4、负责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外省回陕、市属企业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的救济工作。
5、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区退伍伤残军人的评残抚恤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工作。
6、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7、负责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区建设。
9、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职责。
10、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审定和扶持福利企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1、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2、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和婚介所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儿童收养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6、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7、负责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事务。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工作整体水平。加快社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整体水平。突出社区“治脏”,营造优美的社区环境。
2、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和平台建设,做到对困难群众“受助及时、应保尽保”,保证困难群众低保准确率达到96%。加强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工作力度,实现这部分群体生活“三不愁、四保障”。
3、夯实居家养老平台,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继续实施困难老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引进社会力量进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运营,实现全区社区小型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过95%。深入开展“美丽雁塔夕阳工程”,切实解决特殊群体老人生活问题,让我区特殊群体老人老有颐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4、深化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全区域城市化。依法组织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同时,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新当选村委会成员教育培训工作。
5、落实双拥优抚政策,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将各类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好退役士官接收安置和涉军维稳工作,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的教育疏导。
6、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把民政公共服务引向深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其资质健全、依法开展社会服务。巩固4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民政局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1、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行政单位,全额财政拨款;
2、雁塔区社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现有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11名;雁塔区社区服务中心现有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1人。
五、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截至2017年末固定资产共136万元,雁塔区社区服务中心经费和资产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
六、预算绩效管理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974.18元。其中重点包括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区建设等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具体内容等,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七、2018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总体收支与去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见下图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一、基本支出 | 335.48 | 566.49 | 231.01 | 68.86% |
1、工资福利支出 | 273.79 | 504.62 | 230.83 | 84.31%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8.66 | 43.98 | 5.32 | 13.76%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3.03 | 17.89 | -5.14 | -22.32% |
二、项目支出 | 5998.5 | 5974.18 | -24.32 | -0.41% |
合 计 | 6333.98 | 6540.67 | 206.69 | 3.26% |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有: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30.83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32万元,原因为人员变化及办公经费调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5.14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
4、项目支出减少24.32万元,原因为救助人员核减。
以上几项合计较上年增加206.6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以上收入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变化
2017年下达一般公共预算6333.98万元,2018年为6540.67万元,增加206.69万元,变化原因同上。
2、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主要变化为“行政运行”科目经费增加,增加原因同上。
3、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主要变化为“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增加,增加原因同上。。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项目。
(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局机关:位于小寨东路168号雁塔区政府1号楼1层,共有办公室15间,建筑面积共350平方米。
2、福利彩票管理站:位于小寨西路57号,建筑面积共1000平方米。
3、曲江社会福利院:位于曲江路80号,占地25.9亩,共有建筑6栋(其中:三层楼1栋,二层楼3栋,一层楼2栋),建筑面积共6000余平方米。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较:与去年保持一致,无增无减,均为0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基本支出预算为43.98万元,2017年为38.66万元,增加5.32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变化及办公经费调整。
(九)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 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 专项用途的收入。
3、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 制数。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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