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实施文化体育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知识版权保护工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组织开展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3、负责全区文物市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工作。
4、指导全区基层图书室、文化馆(站)事业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基层文化建设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5、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加强体育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和发展全区重点运动项目。
6、负责每年文化产业市考指标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围绕“十五分钟文化圈”目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努力提升公共文体服务水平。
(1) 提档升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2) 建立群众文化体育培训基地,进一步壮大辖区群众文体活动队伍。
(3) 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区内文化交流共享。
2、打造雁塔品牌,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3、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扩大文化产业领跑优势。
4、以“保护传承”为目标,建立“非遗”传承保护新机制。
5、以“两重监管”为目标,营造文体发展新秩序。
6、以“培养人才”为目标,创新青少年体育训练平台。
7、以“文物保护”为目标,提升文物工作法治水平。
8、以“巩固成果”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体育局(本级) |
2 | 西安市雁塔区图书馆 |
3 |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
4 | 西安市雁塔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
5 |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馆 |
6 |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员60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5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有车辆一辆,用于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5.8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35.83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15.48万元增加了56.84%,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35.83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15.48万元增加了56.84%,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雁塔区文化体育局2018年基本支出共计815.3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658.76万元增加了23%。其中,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共计730.61万元较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537.02万元增加了36%;商品服务支出71.66万元较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73.43万元减少了2.4%;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4万元较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1万元减少了73%。
雁塔区文化体育局2018年项目支出共计620.53万元较2017年项目支出256.72万元增加了142%。其中,2018年文物保护经费4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区支中心日常运行经费6.2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图书设备购置费80万元较2017年3万元增加了2566%;2018年书香雁塔开展阅读推广系列活动经费45万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2018年八个街办文化信息享运行经费3.52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125家社区基层服务点文化信息共享运行费6.7万元与2017年持平;图书管理员补贴5万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2018年扫黄打非经费30万元与2017年持平;文化市场管理培训宣传检查费用22万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2018年群体活动经费30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两馆物业费及水电费40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雁塔美术馆活动经费10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区少儿艺术团、非遗经费10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经费50万元较2017年20万元增加了150%;2018年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专项经费70万元较2017年40万元增加了75%;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73.36万元较2017年30万元增加了144.53%;放映员工龄补贴1.25万元与2017年持平。区音乐节及红五月音乐会经费20万元、社区艺术节活动经费32万元、欢乐中国年活动经费50万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2018年村村通管理维护费1.5万元与2017年持平。
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2. 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435.83万元较2017年915.48万元增加了56.84%;2018年基本支出815.3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658.76万元增加了23%;2018年项目支出共计620.53万元较2017年项目支出256.72万元增加了142%。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见附表1,2 )
3.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435.83万元较2017年915.48万元增加了56.84%;2018年基本支出815.3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658.76万元增加了23%;2018年项目支出共计620.53万元较2017年项目支出256.72万元增加了142%。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见附表3)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雁塔区文体局及直属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执法用车,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上年相同。(见附表4)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84.7万元较2017年92.57万元减少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实有人数比2017年实有人数少两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学校教育类收费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各单位取得的“本级横向财政拨款”(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等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市级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分为财政统发和非财政统发2种形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办批准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指离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在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8、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持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