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的直接领导和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向区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承办干部调动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单位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和管理;负责区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办理区管干部工资审批手续和区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及审批手续。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组织制定全区干部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培训;对全区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向区委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辖区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专门人才的选拔和管理。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参与拟定干部监督制度和规定,审理区委管理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协助管理市属驻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区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指导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负责全区党建和干部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向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市委组织部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区组织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区委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2018年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如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制定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建立民主生活会质量研判通报制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根除作风之弊、弘扬清风正气。三是通过辅导宣讲、研讨交流、形势报告等多种形式,利用新媒体等新技术,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教育、大培训。四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做好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3+1”党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忆初心”教育。五是以雁塔“三个率先”定位为目标,制定实施《关于提升党员干部“八种本领”的实施方案》。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治理、文化产业、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专业培训。六是根据中省市对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和基层党员轮训工程的有关要求,对新提任处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参加省市上级部门调训。七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力度,强化日常严管机制,树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八是落实好党内表彰制度,在干部调整工作中坚持把“三项机制”作为“惯性思维”贯穿始终。九是建立区内追赶超越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雁塔区追赶超越保障促进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擂台赛”的抓落实机制向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和村、社区延伸。把“考事”“考人”与选人用人相结合,实行差异化奖励制度。十是始终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治理,组织村“两委”换届工作。进一步丰富、细化、用好“民情大数据地图”、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载体。十一是以“同心圆、共建会、领头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再创建3-5个“五化标杆”社区。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平台,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共驻共建。十二是总结推广大雁塔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经验,加快筹建鱼化工业园党群服务中心。动态核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数量。十三是继续在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组织“六送”活动,召开城市党建工作推进会,全区“五化标杆社区”创建活动。十四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标准化流程,持续开展“互查互评互学互促”活动,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十五是完善雁塔智慧党建系统和手机客户端平台,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e党支部”,建立党建清单制度。加强党组织带头人、党务工作者、党员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十六是抓好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实行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同规划、同推进、同落实。研究制定《雁塔区联系服务企业家工作制度》,打造“重视关心企业家示范区”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示范区”。推动企业家和党政干部双向挂职,做好优秀企业家评比表彰工作。十七是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大学生留雁塔就业创业5年行动计划》,制定《雁塔区大学生见习计划》。以“青博会”为载体,开展创新创业互动体验,弘扬高校创新创业文化。组织大学生游雁塔,感受雁塔的创新活力。开展书法校园活动、人才工作业务培训、区级领导走访慰问院士及高层次人才活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共692.5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261.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预算增加48.19万元,干部教育培训费增加120万元,雁塔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预算增加25万元,新增人才工作,预算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共295.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1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共396.68万元,其中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费170.0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68.00万元,雁塔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35.00万元,远程教育经费51.70万元,大学生村官任职补贴47.98万元,区非公党建工委、城市党建12.00万元,春节、七一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9.00万元,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3.0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年度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主要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本性支出,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 科目、单位 | 工资福利支出 | ||||||||
小计 | 基本工资 | 津贴补贴 | 奖金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职业年金缴费 | 住房公积金 | 目标考核奖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72.2041 | 61.26 | 64.5 | 5.105 | 34.52 | 15.42 | 13.88902 | 71.4 | 6.12 |
雁塔区委员会组织部 | 272.2041 | 61.26 | 64.5 | 5.105 | 34.52 | 15.42 | 13.88902 | 71.4 | 6.12 |
【102501】雁塔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 272.2041 | 61.26 | 64.5 | 5.105 | 34.52 | 15.42 | 13.88902 | 71.4 | 6.12 |
| 科目、单位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小计 | 办公费 | 印刷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公务接待费 | 专用材料费 | 工会经费 | 福利费 | 其他交通费 | 职工教育经费 | 离退休活动经费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84.9737 | 3.5375 | 2 | 1 | 238 | 0.5 | 4 | 1.9681 | 0.0612 | 15.144 | 1.8409 | 0.24 | 116.68 |
雁塔区委员会组织部 | 384.9737 | 3.5375 | 2 | 1 | 238 | 0.5 | 4 | 1.9681 | 0.0612 | 15.144 | 1.8409 | 0.24 | 116.68 |
【102501】雁塔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 384.9737 | 3.5375 | 2 | 1 | 238 | 0.5 | 4 | 1.9681 | 0.0612 | 15.144 | 1.8409 | 0.24 | 116.68 |
| 科目、单位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
小计 | 奖励金 | 托儿补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 ** | ** | ** | ** |
合计 | 0.408 | 0.252 | 0.072 | 0.084 |
雁塔区委员会组织部 | 0.408 | 0.252 | 0.072 | 0.084 |
【102501】雁塔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 0.408 | 0.252 | 0.072 | 0.084 |
| 科目、单位 | 资本性支出 | |
小计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 | ** | ** |
| 合计 | 35 | 35 |
雁塔区委员会组织部 | 35 | 35 |
【102501】雁塔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 35 | 35 |
(三)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四)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较去年增加0.5万元,为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3.29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减少10.1万元,减少了30.24%。
(七)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