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信访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七)承办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没有纳入本部门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 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 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10 人、事业0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四、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做好全国和省市会议期间信访工作。在各级会议期间,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严格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由区信访局主要领导带队组成21人的劝返工作组驻京开展劝返工作。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接访工作。依托基层信访信息员、维稳队员和街道包村科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每周对全区信访问题进行通报,每月分析信访动态,并以书面形式送到领导案头和街道、部门手中。在春节、“五·一”、“十·一”等大型节日和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会议前夕,组织力量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3、开展信访问题督办交办工作。为了把交办案件逐一落到实处,坚持一手抓案件办理一手抓督查落实。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坚持实行对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定期通报。目前已报结的176件到期案件,全部符合要求,其余41件未到期,正在办理。2017年,我区承办中、省、市信访立案件结案率均达100%,群众比较满意。
4、坚持领导接访和下访宣传调研。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基层巡查等方式,坚持各级领导接访下访机制。区信访局制定印发《关于领导干部主动接访下访约访通知》、《全区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活动实施方案》、《雁塔区2017年党政领导接访安排表》,落实区级领导每月至少1天,街道主要领导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相关规定接待群众来访。
5、开展区级领导包抓重点信访案件工作。今年严格落实了领导包案制度,区级领导带头包抓案件,指导解决信访问题,按“五定”定包案领导、定承办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定办结要求来信访责任。
6、全力做好中央巡视组在陕期间陕西宾馆周边信访稳定工作。今年7、8两个月,中央巡视组在陕期间,我区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刘伯雅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劝返处置、信访工作和综合指导三个工作组,抽调街道和信访、维稳、公安等部门专门力量,由分管领导带队在宾馆周边值守,区委、区政府每天有一名领导轮流到现场安排部署工作。
7、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行阳光信访。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至今年12月底,要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我局经过多方调研,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同时了解和学习兄弟区县的做法,已经初步形成了我区信访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并向区政府递交了资金申请的报告。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减少35,444.39元,因减人工资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雁塔区信访局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财政预算拨款占90%,其他收入占1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行政运行占总支出20%,信访事务占总支出80%。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财政拨款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减少35,444.39元,因减人工资减少,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雁塔区信访局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财政预算拨款占90%,其他收入占10%,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行政运行占总支出20%,信访事务占总支出8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指标 | 本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及备注 |
本年支出 | 4,038,155.42 | 4,699,376.31 | -661,220.89 | -14.07 | 信访代理员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
其中:基本支出 | 2,099,976.61 | 1,838,851.91 | 261,124.70 | 14.20 | 人员工资调整 |
(1)人员经费 | 1,965,776.61 | 1,696,471.91 | 269,304.70 | 15.87 | 人员工资调整 |
(2)日常公用经费 | 134,200.00 | 142,380.00 | -8,180.00 | -5.75 | 办公采购减少 |
项目支出 | 1,938,178.81 | 2,860,524.40 | -922,345.59 | -32.24 | 信访代理员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
(1)基本建设类项目 | 0.00 | 0.00 | 0.00 | 0.00 | |
(2)行政事业类项目 | 1,938,178.81 | 2,860,524.40 | -922,345.59 | -32.24 | 信访代理员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
经营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指标 | 本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及备注 |
本年支出 | 4,038,155.42 | 4,699,376.31 | -661,220.89 | -14.07 | 信访代理员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
其中:基本支出 | 2,099,976.61 | 1,838,851.91 | 261,124.70 | 14.20 | 人员工资调整 |
(1)人员经费 | 1,965,776.61 | 1,696,471.91 | 269,304.70 | 15.87 | 人员工资调整 |
(2)日常公用经费 | 134,200.00 | 142,380.00 | -8,180.00 | -5.75 | 办公采购减少 |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本年度未购入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维护费为0元,无出国公务费,接待费0元。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无纳入绩效管理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8180元,主要为办公采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 年末,本局共有车辆0 辆;单价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0 辆;购置单价50 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套);购置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特此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按经济分类科目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