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对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购置、建设及管理;负责新建公厕、垃圾压缩站选点核准;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的财政预、决算及投资分配计划;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排污费用的收取、日常的收集以及外运等管理工作;负责非机动车保管站设置审核及机动车清洗站点资格核准。

5、负责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的管理;负责辖区代征绿地建设、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招标、建设及养护,负责古树名木管理(建档、养护资金拨付),负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园林绿化审批、审核工作以及园林式单位(社区)初审。

6、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审批及准运证的办理;对已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出土工地实施准化管理;对辖区渣土清运资质公司进行监管和资质初审。

7、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

8、行驶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监督。

9、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辖区背街小巷绿化执法工作。

10、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日常巡查、监管以及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辖区内非机动车辆停放、机动车辆非法占用人行道以及车辆清洗站点的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辖区内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建成区公共场所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以及临街商业门店使用音响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负责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3、负责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4、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办理处置许可、超高超载、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拆迁工地采取湿法作业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负责建筑工地文化墙的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对违规设置门头牌匾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门头牌匾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16、负责门头牌匾的备案、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站点设置审批;依据城市规划,编制门头牌匾设置规划方案;负责对违规设置门头牌匾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门头牌匾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门头牌匾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17、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继续化管理工作。

18、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复审和检查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审查和检查工作。

19、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要求,负责推进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进农村管理工作。

20、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相关活动。

21、承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4 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1个。单位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单位

2

西安市雁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西安市雁塔区绿化队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西安市雁塔区市容综合管理所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77人;实有人员326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320人。

四、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推动财政工作实现追赶超越、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2017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追赶超越的工作主题,加强收入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坚持民生优先,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总收入为31456.41万元,较上年增加15780.17元,增幅50.16﹪.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增长经费、相关绿化项目经费的增长。

2017年总支出18539.9万元,较上年增加5680.02万元,增幅为30.63﹪.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增长经费、相关绿化项目经费的增长。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31456.41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68.3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43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开展各类会计人员成人教育培训等。

(3)其他收入3505.65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4.76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5514.8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7568.33万元

87.64﹪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82.43万元

1.26﹪

3

其他收入

3505.65万元

11.1﹪

合计

31456.41万元

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支出18539.9万元

(1)基本支出422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14311.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全市“金财工程”项目支出、全市“民生八大工程”项目支出、市级部门预算报表预算指标管理支出、全市收费票据大宗印刷及管理支出、全市财政评审专项支出等。

(3)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18496.14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基本支出

4228.3万元

22.81﹪

2

项目支出

14311.6万元

77.19﹪

合计

18539.9万元

100﹪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7950.76万元,较上年增加15189.31万元,增幅54.34﹪.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增长经费、相关绿化项目经费的增长。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5039.05万元,较上年增加5432.63万元,增幅为36.12﹪.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增长经费、相关绿化项目经费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3431.16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71.18万元。是反映爱卫活动及病媒防治工作相关支出。

(3)城管执法767.43万元,是反映关于城管执法中相关支出。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385.93万元,是反映绿化养护、街景布置、公厕建设等相关经费支出。

(5)其他林业支出0.92万元,是反映古树名木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人员经费3971.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5.86万元。

(2)公用经费257.2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82.43万元,支出382.43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8.5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 批次,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8.54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5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6.23 万元,主要原因为油价上涨及下属单位。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9 辆。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对8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568.33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8万元,较上年减少3172.58万元,增幅-96.75﹪.原因为相关核算口径有所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63 辆;单价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0 辆;购置单价50 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套);购置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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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济分类科目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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