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组织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区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

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的直接领导和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向区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承办干部调动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单位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和管理;负责区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办理区管干部工资审批手续和区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及审批手续。

3.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

4.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5.组织制定全区干部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培训;对全区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

6.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向区委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辖区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专门人才的选拔和管理。

7.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参与拟定干部监督制度和规定,审理区委管理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8.协助管理市属驻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负责区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指导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

11.负责全区党建和干部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向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12.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13.承办市委组织部和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为区委派出机构,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指导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组织部设行政机构6个,事业单位1个,与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纳入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组织部

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 人、事业编制6 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 人。

四、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观念新战略,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追赶超越”为引领,以建设“雁塔铁军”为目标,以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省市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领头雁”工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向基层延伸,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初步建成经济繁荣、城市宜居、社会和谐的国际化大都市主城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2017年全区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以及来陕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全区处级领导干部专题轮训、处科级干部网络培训,完成省市干部教育调训。二是开展文化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才聚智、大学生创业、农村党建等专题培训。按照“学习余杭、追赶渝北、超越锦江”的思路开展走出去“借智”培训。联合全市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组织100名处科级干部开展网络培训。继续优化我区“干部教育在线”、“雁塔学习”等互联网+网络教育平台,开设“能力素质专栏”,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具有雁塔特色的网络教育体系。三是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主线,开展“大学习、大教育、大排查,察民情、解民忧、助民富”主题实践活动。四是落实“三项机制”,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区纪委、区考核办修改细化我区“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开展落实“三项机制”、助推追赶超越情况季度总结督查。五是做好干部调配,切实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稳妥有序地做好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补充配备工作,加大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力度,进一步强化干事创业的组织保证。统筹做好相关群团单位的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六是打造“雁塔铁军”,进一步细化落实雁塔铁军建设的措施。通过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公务员调任等有效方式,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精勤工作、干净干事、能打胜仗”的执政骨干队伍。七是强化日常监督,逐级传导干部监督工作压力,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及追究主体责任力度。加强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建立干部负面清单。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全程留痕,将“凡提四必”贯穿各级干部任用的全过程,加大对各党(工)委选任干部的监督和指导,在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氛围。八是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抓好“村霸”、“蝇贪”整治工作。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工作。精心绘制“民情大数据地图”,打造为民服务“升级版”。推进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打造“五化”标杆社区党组织。高标准建成2个区域党群服务中心。深化“双建双促”活动,做好园区、楼宇、商圈党建工作,持续提升非公经济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着力解决“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九是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完善街道党校机制,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班、在线学习培训、会议交流等方式,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按照“党建+”的理念,建立雁塔智慧党建平台,实现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由单向被动式向双向互动方式转变。以追赶超越为主题,定期举办党建工作观摩推进会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主题演讲赛;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岗、党员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提升年活动,坚持固定学习日制度,以“喜迎党的十九大”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十是强化干部素质提升,做实做好干部培训。重点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工作,举办各级各类基层培训,重点开展农村、社区基层干部和青年干部研讨班,运用好网络二级平台和微信平台,着力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从严从细落实监督。突出抓好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三项重点工作和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干部三龄两履一身份核查以及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贯彻执行工作,开始一期的干部档案电子化实施,十一是严格干部选拔程序,选好配强班子。深化领导班子综合研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逐渐消化超职数配备情况的前提下,做好日常干部交流、调整和配备工作。十二是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完善《雁塔区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落实人才责任考核,推动专家服务下基层活动开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圆梦雁塔。十三是积极开展“领头雁”工程。在全区各领域、各行业选树一批“领头雁”,大力宣传、推广“领头雁”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928.83万元,较上年减少75.84万元;2017年度支出928.83万元,较上年减少75.84万元,收入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会议费用和办公耗材支出控制。

2、本年度收入总计928.83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38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342.4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支出638.9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4.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79.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5.38万元。

(2)项目支出320.9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年度组织工作顺利开展而形成的开支,其中:大学生村官任职补助及各类保险支出187.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支出133.08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289.93万元,主要是当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6.38万元,较上年减少49.52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8.90万元,较上年减少23.32万元,收入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会议费用和其他支出控制。

2、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90万元,基本支出451.07万元,项目支出187.8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79.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5.38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0万元,与上年决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组织部对经费使用开展了绩效自评,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预算执行进度、绩效评价、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自查情况来看。我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合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预算按进度执行,资金分配和使用按预算执行,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支出25.38万元,比2016年减少5.67万元,主要是由于加强会议和办公耗材使用控制的原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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