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宣传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市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主管全区五保供养工作。

4、负责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外省回陕、市属企业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的救济工作。

5、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区退伍伤残军人的评残抚恤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工作。

6、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7、负责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区建设。

9、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职责。

10、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审定和扶持福利企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1、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2、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13、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儿童收养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6、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7、负责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事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预算收支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纳入本部门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5 人、事业编制26 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15 人、事业25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四、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单位在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以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促进和谐为主线,以解决民生为重点,不断创新思路,拓展内容,提升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区民政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做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一般工作有发展,创新领域有特色,社区建设、社会救助、老龄等工作继续走在省市前列。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1、认真排查整治,着力改善社区环境面貌。2、切实做好社区全覆盖工作,着力消除社区服务盲点。3、打造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提升社区工作整体水平。

(二)社会救助

1、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救助体系。2、建章立制,搭建宽领域帮扶平台。3、摸清扶准,挖掘 “四清”式排查渠道。 4、严规立矩,启动督办结合工作程序。5、控煤补困,切实做好居民生活煤炭削减工作。

(三)老龄工作

1、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开展社区及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3、做好高龄补贴发放、敬老文明号创建、走访慰问送温暖等工作。

(四)双拥优抚安置

1、全面做好优抚工作。2、全面落实安置政策。3、深入开展双拥慰问活动。4、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五)社会福利及事务

一是福彩销售势头良好。二是4A婚登机关创建成果巩固。三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成绩显著。四是做好道路地名命名申报工作。五是认真开展殡葬救助工作。六是积极做好收养登记与儿童福利。七是积极开展“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八是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开展社会组织2017年度检查工作。九是残疾人两补的发放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34073.6万元,比2016年26698.89万元增加7374.7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局增加业务项目和部分业务调高补助标准。

2017年支出总计31,617.41万元,比2016年26875.94万元增加4741.4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局增加业务项目和部分业务调高补助标准。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34073.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33.52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5140.08万元,为上级拨款等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计31,617.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6.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31070.7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优抚、退役安置、低保、老龄、社区建设项目支出等。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00.11万元,比2016年26875.95万元增加1024.1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局增加业务项目和部分业务调高补助标准。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00.11万元,比2016年26875.95万元增加1024.1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局增加业务项目和部分业务调高补助标准。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说明如下:

(1)教育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学生教育资助。

(2)民政管理事务业务支出11757.61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业务支出50万元。

(4)抚恤业务支出8406.82万元。

(5)退役安置业务支出3516.75万元。

(6)社会福利业务支出508.86万元。

(7)残疾人事业业务支出695.04

(8)最低生活保障业务支出2360.2万元。

(9)临时救助业务支出184万元。

(1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业务支出5.62万元。

(11)其他生活救助业务支出26万元。

(12)其他社保业务支出29.76万元。

(13)城乡医疗救助业务支出208万元。

(1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业务支出144.4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3.91万元;公用经费40.7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33.41万元,支出1033.4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社区建设等社会福利事业支出及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0万元;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无车辆购置,2015年7月开始车辆改革,至今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我局对7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3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6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0 辆;购置单价50 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西安市雁塔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报表.xls

西安市雁塔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doc

按经济分类科目报表

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统战部(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