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金融工作实际,努力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和准确。现将我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时清理和调整各信息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予以更新和维护,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紧密围绕区域金融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工作部署,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2022年度,共发布部门动态信息25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落实重点工作信息更新维护,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载体,强化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知识公开,引导大众树立抵制非法集资和理性投资观,2022年度,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信息15条。

(三)强化工作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效率有待提高,偶有上报信息量不足、内容不够全面等情况出现;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抓好工作: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上下功夫,查找工作不足的实践运用上下功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三是加大对有关制度的解读,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持续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