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投资合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雁塔区投资合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深化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督办公开信息,并通过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应专栏公开政务信息。

2022年雁塔区投资合作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主要公开内容有机构概况、政策文件、招商项目、计划总结、工作信息及其他信息。其中新闻动态5篇,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篇,重点信息公开1篇,招商引资信息44篇 ,社会事业信息15篇,扩大有效投资信息9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动态信息偏少。二是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更新内容选项方面不够丰富。三是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需要进一步扩大和提升。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加大动态信息报送数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对各类公开内容的审核和规范,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三、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四、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将与招商引资密切相关的优惠政策、招商项目推介、投资指南和相关信息作为重点,扩大信息覆盖面,方便公众查询。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