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雁塔区城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本年度,区城管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垃圾分类、建议提案和其他各类信息,截止年底,共计公开信息61条,其中部门动态16条,重点信息28条,基础信息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城管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距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不宽,仍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继续完善措施,进一步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一是认真梳理业务,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应该公开的各类信息,尤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城管热点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示。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更新各类栏目。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信息及时更新。三是畅通公开渠道,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积极发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同步依托“我在雁塔”微信公众号进行转发,不断增强和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切实解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