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全面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宗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之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督办公开信息,并通过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应专栏公开政务信息。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42条,其中主动公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基础信息公开1条,重点信息23条,部门动态14条,通知公告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202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2、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3、加强督促检查,细化完善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