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2019年度雁塔区卫健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为我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逐步加大公开范围和力度,继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形式载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信息公开签审制度
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形成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共同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定期维护、门户网站群众咨询投诉催办督办、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严格执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签审制度,公开的所有内容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核盖章,报区政府信息中心审核审查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审批流程,加强保密安全,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政务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2.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我局严格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广大群众关注的卫生健康工作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实行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实时跟踪采编,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息质量,我局实行部门负责人信息审核“三个把关”制度:一是把好政治关:认真审核信息的观点和立场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二是把好内容关:认真审核信息对局党委决策和部门借鉴是否有参考价值,事实是否客观详实,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敏感内容是否被泄密;三是把好文字关:认真审核信息的文字是否准确,用词是否恰当,条理是否清晰。在及时性上,要求一般工作信息应在活动(会议)当日报送,特殊情况,务必在24小时内上报;倾向性、苗头性和突发事件的舆情信息、紧急信息、重要信息必须在当日快速编报,不得延误,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情况
·在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示、公开本部门日常工作情况,内容包括“部门动态、规划计划、通知公告、部门信息、卫健服务、计划总结、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通知公告”等方面情况。2019年度,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187条。根据全区机构改革工作要求,调整“三定方案”,并及时公示领导简介、部门职能、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情况;公示医疗机构审批事项473条、国家双随机公示9条、按月公示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结果共计12次,累计打击100家;不断加大财政性资金公开力度,及时公示公开《2019年雁塔区卫健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等内容,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实现经费公开透明化;增加国卫复审工作栏目,及时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公示《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规章制度;公开2019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以及年度工作总结等相关工作规划情况共3项;公示人大政协提案回复共计11项;公示《雁塔区各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免疫工作通讯录》、《雁塔区二类疫苗接种单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雁塔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区域公示表》以及免费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两癌筛查等群众关切的办事指南、流程以及卫生健康服务政策共计35条,确保能公开尽公开。
(二)不断丰富载体,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开通政务新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由专人负责账号运维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美篇等新媒体,宣传发布全系统主要工作,主动公开疫苗接种、入托体检、健康体检、婚前孕前检查、优生优育项目等各项国家卫生健康惠民利民项目服务流程,以及联系电话和地址,拓宽群众咨询渠道,自公众号正式运维至今累次更新发布187次,同时及时向省、市卫健委报送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等信息,对区卫生健康工作及各项政策进行积极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惠民政策。今年新华网、中国网,中国妇女报、工人日报等报道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浏览量过百万。《陕西日报》《西安日报》报道了我局健康扶贫工作。《西安晚报》分别从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健康教育对我区迎国卫生复审工作进行报道,同时今日头条、三秦都市报等多家网络媒体也进行了转发。《西安晚报》于11月25、26日连续报道了我区卫生健康工作,26日头版报道了区妇计中心联系天佑妇产医院,深夜排查寻找救助临产产妇的爱心行动。《三秦都市报》分别以“婚前检查 你会主动接受吗”、“雁塔区适龄女性免费“两癌”筛查全面启动”对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惠民政策进行报道。
(三)拓宽诉求渠道,解决群众需求
我局承接来自省、市卫健委、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平台、陕西省信访信息平台以及我局投诉咨询电话等多渠道来源的群众咨询投诉事项,各类咨询投诉事项经由局党政办统一收文,经领导审批后,由相关责任科室、责任单位按期答复办结,投诉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并配备专人督办催办,做到件件有记录、有落实、有督办、有回复、有结果。2019年我局共收到有记录的各渠道群众投诉咨询共计1193条,与2018年全年投诉量1043条相比,投诉量有所增加。全年来源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群众咨询投诉1233起,其中退单331起,处置回复902起,与2018年处置回复726起相比增量明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3 | 11 |
规范性文件 | 0 | 2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5 | 472增加287 | 4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2 | 100 增加28 | 10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部门动态信息公开较好,但是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范围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的问题依旧存在,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办法》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完善保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和保密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肃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严格把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
三是明确责任。由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针对各自职责,定期关注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照《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梳理相关政策文件、规章制度,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卫生健康热点、重点政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全面提高惠民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四是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以及职责要求,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规定及时给予答复,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确保不发生因流程不规范或处理不当引起的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