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做到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在职责范围内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和及时。发布的信息分类正确、格式基本规范,方便公众查询、阅读。经核查,截至目前,我委在雁塔区门户网站上未公布涉密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2018年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较单一,群众关注度低;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时效性有待加强。为此,2019年,我委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利用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把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前置安排,并将其贯穿工作落实的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