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我办工作要求,编制《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我办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9-85383836)。

    一 、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拓展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定政策法规科为具体负责雁塔区城改办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加强对专职人员的指导与帮助。

   (二)进一步严格工作制度。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加强与区级部门沟通对接,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加以改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各政府部门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9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含领导职务更新、工作动态等)。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雁塔区城改办按照《条例》及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参照区政府的公开流程,基本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和答复机制。自2017年11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止,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书26份。全部依法进行全面回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雁塔区城改办收到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答复书2份、行政诉讼案5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布不够全,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在按规定公布应公布的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做好公众调查,充实平台内容。

   2、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规范操作,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