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编制《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我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9-85381288)。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拓展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为做好局信息工作的报送和公开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版块信息更新和维护,各类信息的发布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层审核签发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完善制度,确保信息合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信息公开规定》和《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严格落实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布”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三)认真落实,保障公开时效。一是积极主动公开雁塔区教育局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等基础信息。2017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共56条,市教育局网站72条,通过信息的发布,扩大了我局工作对外宣传影响面,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我区工作的认知度。二是主动及时公开各类行政行为。2017年,我局主动及时公开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情况,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收费政策等内容。在专题专栏公开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助学金发放、民办学校年检等多个项目的办事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教育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发生情况

2017年,我局未产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区教育局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透明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本局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该及时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单一,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沟通,狠抓学习。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立足需求、拓宽渠道。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落实到各部门的信息员,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