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及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现将区城棚改事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核心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城棚改工作民生属性与政务公开法定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将信息公开与棚改项目推进、民生权益保障深度融合,健全制度体系、优化公开渠道、提升服务质效,切实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信任,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0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公开渠道单一局限等不足。

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指导和督导力度,聚焦群众需求,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便民性,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