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科创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科创中心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推进“八个新突破”,坚持“头雁站位、塔尖标准”,落实区委干好“一三五”,走在最前列目标要求,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坚持“全口径、小切口、高站位、差异化”的工作思路,聚焦“服务、培育、赋能、保障”四项主责主业,持续开展调研走访,建立全区民营企业底册库,形成工作推进机制,为辖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全力开创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主动公开方面。根据《条例》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我中心的部门动态、公告公示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内容,确保公众了解政府工作全貌。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政府公开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完善了《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内容、申请注意事项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审核发布的通知》,明确信息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及平台日常维护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发挥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平台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意见建议。线上线下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围绕政务公开的思考与实践等内容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中心依法依规、标准规范的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2024年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还需加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月度信息发布数量还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深入贯彻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创新谋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