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编制《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西安市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ant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20号,联系电话:029-85381288;传真:029-85381181)。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区教育局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拓展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教育局充分借助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通知公告”17条,高效回应市民投诉与咨询类信息205条,确保公众及时了解教育动态与相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秉持规范流程,2024年区教育局妥善处理市民依申请公开事项3次,切实满足市民对特定信息的需求。

(三)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各环节职责与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全面审查拟公开信息,保障信息安全无虞。

(四)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平台建设,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精心做好信息发布与平台日常维护。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组织针对性培训,提升办理效率与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平台作用,积极拓展多元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与电子邮箱,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意见。对公众反馈问题,迅速展开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更新频率与报送质量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改进措施:1.提升信息报送频率:严格遵循月度报送要求,构建完善的信息收集与整理流程,责任到人,确保每月按时、足量完成信息报送任务,保障信息的及时性与连贯性。

2.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深入挖掘教育系统内优质活动,精心筛选具有创新性、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加强对信息撰写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从内容策划、撰写到审核,层层把关,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