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现公布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分局安排专人负责,今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公开2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对重点领域信息加强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方面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平台日常维护。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意见建议。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0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9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需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全面,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信息、活动及时公开。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继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