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工作计划、食品抽检结果等内容,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共发布政府信息460条,公开信息内容涉及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法治政府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有效提升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累计处理依申请公开59件,更新完善了《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内容、申请注意事项等做了详细规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逐级审签、全面审查,确保信息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方面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平台日常维护。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发挥单位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平台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各方意见建议,并对接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

1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5

0

0

0

0

0

1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0

0

0

0

0

0

1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8

1

0

0

0

0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1

0

1

9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细化,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未能充分利用多种媒介进行全面公开;三是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推进工作机制。一是聚焦社会和群众关切,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