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财政工作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规范流程,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截至2024年底,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9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22条,财政资金监管类71条,其他业务工作类6条。承接办理区政府门户网站留言1条,均按期按要求办结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内容、申请注意事项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管理,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我局区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管理,积极配合栏目问题整改,确保我局相关栏目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方面。

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专门负责,并将联系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2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改进,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界定还不明确,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针对以上不足,2025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前置安排,并将其贯穿工作落实的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

三、是充分挖掘信息。紧密围绕工作重点、政策热点、群众关注点,深挖信息,便于群众更精准快捷获取各类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