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投资合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雁塔区投资合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深化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督办公开信息,并通过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应专栏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雁塔区投资合作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主要公开内容有机构概况、政策文件、招商项目、计划总结、工作信息及其他信息。其中政府机构信息更新6篇,部门动态3篇,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篇,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1篇,招商政策13篇,招商项目13篇,投资环境14篇,产业状况16篇,工作情况17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三校三审”制度,不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审批流程,制作《雁塔区投资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单》,按照执行科室发布需求,完成由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局领导审批,专人网站发布的签批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方面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以便于企业高效获取有用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主管科室负责、有专员实际操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密切跟踪舆情并做好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三是更新内容选项方面不够丰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不断深化对各类公开内容的审核和规范,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开展学习交流,借鉴信息公开先进单位先进经验,组织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与意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将与招商引资密切相关的区情介绍、招商项目、优惠政策、投资环境等作为主动公开宣传的重点,扩大信息覆盖面,方便公众查询。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更好地为企业、群众做好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