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要求,整理发布政府信息,增强税收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并更新行政执法、人事任免、通知公告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28条,其中:行政许可596条、行政处罚7232笔(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做出的处罚7144件,适用一般程序做出的处罚88件)。通过“税企交流掌上通”等平台直播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掌上通平台48条,2106298户次。征纳互动平台12条,128835户次。直播32场,32287人次观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收到来自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的依申请公开件14件,已按期办结10件,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4件(其中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对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通过税务网站和办税服务场所集中发布。办税服务场所主要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屏进行公开,充分发挥12366小呼中心、办税服务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的作用。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交流掌上通等给纳税人推送政策2235133户次,通过直播给纳税人宣传政策32287人次。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与雁塔区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同时,拓宽群众监督和意见建议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市税务局和雁塔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指导,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上仍有薄弱环节,同时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研判和分析上缺乏系统性汇总。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雁塔区税务局将持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策解读、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用。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媒体平台传播税务信息,充分拓宽公共获取税务信息渠道,逐步提高部分栏目主动公开的公开量、公开深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时效性。对于雁塔区政府要求完成的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及时完成,注重工作质量。反复校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避免出现不适合公开的情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