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坚持“突出重点、健全机制、精简高效、务实管用”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举办了2023年政务公开暨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会,邀请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注意要点进行详细解读,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规范文件审查程序,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公开属性、政策解读”等文件审签流程,以及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办,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实际,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补充完善,提高群众知晓度满意度。2023年,群众通过市、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及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已全部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2

0

0

0

0

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1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1

0

0

0

0

0

5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76

2

0

0

0

0

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3

0

5

43

1

0

0

4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提升、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延伸等方面待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区政府办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以高度责任感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二是进一步提高采编质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三是进一步加强通报考核。坚持“周监测、半月提醒、月底通报、季度考核”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是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按照《西安市雁塔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部署,明确场地、规范配置、完善功能,持续推动村、社区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