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科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区科创中心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省“三个年”活动、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和全区“4620”工作部署,牵头负责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域的指标突破提升和自主改革创新任务,围绕“减量、提率增效”目标,加快政务服务热线与营商环境优化的融合统一,建立健全政企投诉处理机制。

一是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反馈渠道,设置12345市民热线平台营商环境专线问题办理专席,安排专人专组对营商类诉求工单,尤其是涉企工单优先受理,实现工单和服务清单的快速流转。

二是通过网站及其他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中心政务信息,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群众互动渠道,大力提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质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提高月度信息发布数量。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条例》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加深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中心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