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由两名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工作,法务科负责承办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把关审核。认真对待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诉求,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把关,科室负责人和中心领导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依法有据、告知准确。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例外,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时限,及时公开群众申请的有关政府信息,累计处理信息公开申请64例,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做到规范受理、依法研判、及时处理、精准答复。其中依法公开8例,部分公开14例,不予公开5例,依法告知37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2

2

0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2

0

0

0

0

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2

2

0

0

0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城棚改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自查,在公开的形式上还需进一步创新,在公开的把关上还需进一步严格。为此,我中心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宣传培训,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