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企业、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中心通过西安市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进行信息公开,2023年发布信息共43条,其中通知公告1条,部门动态34条,政府机构7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对政府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中心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真实。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制度规范程序开展信息公开审查。

(四)监督保障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区政府信息中心通报的问题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公开我中心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做好重大政策精准解读,尤其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切实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参与度、获得感;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政务公开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