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开发区事务协调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工作职责和时间,编制《西安市雁塔区开发区事务协调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西安市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ant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雁塔区开发区事务协调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9183624;电子邮箱:ytqsq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协调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依法行政、联系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渠道和有效途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传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但同时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中心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我中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健全规范申请处理流程,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保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